|
|
首頁 > 新聞中心 > 鹽霧試驗箱的試驗操作步驟
鹽霧試驗箱的試驗操作步驟 |
|
時間:2012/8/24 7:51:29 |
|
完美設計的鹽霧試驗箱,應使凝聚在試驗箱頂上的液滴不落在試驗中的樣品上。不能將從試樣上滴下的溶液回收到鹽液槽中重新用于噴霧。試驗箱應裝有一個或者多個時間控制器,用于周期性的噴霧和定期的輸入壓縮空氣。確保傳送到一個或幾個噴嘴去霧化鹽溶液的壓縮空氣無油和污物,并保持壓力為69kPa~172kPa(10psi~25psi)。
注1:通過一個水洗塔或通過至少長610mm的如石棉、云母,羊毛纖維或活性氧化鋁等合適的洗滌材料,可以除去油和污物。
鹽霧試驗箱的條件:
溫度一暴露區(qū)的溫度隨使用的試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。不同的方法推薦的暴露區(qū)溫度見附錄。記錄鹽霧試驗箱關閉時的溫度,一天不少于兩次,每次至少相隔7小時(除周末和節(jié)假日之外,因此時鹽霧試驗沒有因為放置暴露試樣、重新放試樣、取出試樣或者檢查,和補充儲液槽溶液而中斷)。
注2:記錄溫度合適的方法是使用連續(xù)記錄溫度的設備或從設備外面能讀出的溫度表。在關閉試驗箱時記錄溫度,可以避免由于開箱時濕球影響引起的不可靠的低的讀數(shù)。
噴霧和鹽霧量—在暴露區(qū)內至少放置兩個干凈的鹽霧收集器,并使其不收集從試驗樣品上落下的溶液,或者任何別的水源。把收集器放在接近試驗樣品的位置,一個放在靠近噴嘴的地方,另一個放在遠離噴嘴的地方。確保在不少于16小時連續(xù)噴霧時,在收集器的水平面積80cm2上,每小時每個收集器收集的溶液在1.0~2.0mL之間。
注3:合適的收集器可用導管完全插入到有刻度的量筒里,且用塞子塞好的玻璃漏斗,或者定型的圓形容器。漏斗或圓形容器的直徑為100mm,面積約80cm2. |
|
|
|
相關新聞 |
|
|
|
|